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望谟县王母街道下鸳鸯农业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望谟县王母街道下鸳鸯农业光伏电站;
2、建设单位:望谟兴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王母街道下鸳鸯寨;
4、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21300m2,总装机容量40MWp,采用540Wp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72828块,分成3个4.11264MWp、7个3.8556MWp的子方阵,设置输出额定功率196kW的组串式逆变器153台,容量3150kVA的箱式变压器10台,设计年平均发电量为3951.55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10h。
5、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验收报告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Glgndkucb2m6lPUYL4Kg
提取码:2uih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939110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