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www.tdqchb.com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2014年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14年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北部新城;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9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75382.53平方米,拟建内容为1-3#楼为低层住宅(6层),4-5#楼为小高层住宅(11层),6-14#楼为高层住宅(大于11层),住宅沿街一侧2-3F为商铺,规划居住964户约3085人,地下停车位700个,地上停车位70个。
5、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验收报告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OGHScWRM92PuN-AcMm-A
提取码:5plg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9391106851